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6年奥体大楼绿植花卉租摆及养护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6年奥体大楼绿植花卉租摆及养护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6年奥体大楼绿植花卉租摆及养护项目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内容有但不限于租赁花卉植物并委托进行有关植物养护及租摆等工作。
中标供应商应配备固定的专业植物养护人员不少于1人,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植物养护人员须定时驻点工作,即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上班时间不少于6小时。驻点在奥体邮政大楼,具体要求:
7、工作人员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及大楼物业方管理。不得进入与摆放养护植物无关的区域,做任何与摆放养护植物无关的事。
8、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采购人办公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9、工作人员在采购人现场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统一着装,进入采购人工作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一定为经采购人备案的人员,需提供有关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采购人,更换工作人员应主动向采购人履行报备及登记手续。
中标供应商需对楼内所有绿植日常维护保养,周末及节假日负责对楼内绿植租摆情况做巡查、维护保养。
1、摆放植物的色彩、品种及摆放形式等须经采购人确定,提供植物经双方确认后,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品种、规格及搬动位置等。
2、在保证所提供植物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送达。应保持摆放植物的质量,确保所提供植物的美观及新鲜程度。
3、采购人需要新增植物时,将提前告知数量、规格及摆放地点。提供的新增绿植品种、规格应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需满足在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所提的需求布置到指定地点。
4、主动向采购人提供较为合理布局、摆放的专业建议,不断的提高整体观赏效果,装饰性饰物应保持美观、清洁,与现场风格统一协调,但建议实施前须经采购人确定。
5、租摆植物应保证租摆植物株型端庄匀称、挺拔有生机,保证植物叶面清洁、无枯黄、保持常绿、色泽鲜艳。如出现植物衰竭或死亡、枯黄、虫患等情况,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按时换。需提供其他植物服务,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对应的供选择品种,同时满足观赏性、及时性等服务要求;
6、绿植套筒应根据项目要求统一定制,要求为高档陶瓷盆具或高档欧式陶瓷盆具,不允许使用塑料盆具,底托、套缸、花盆应协调配套,美观大方,底托、套缸、花盆的颜色搭配适当,并保证托盘统一、干净整洁;花盆表层应摆放石子等装饰物,泥土不外露。
7、更换频率要求:大厅、公共走道规定 60 天调换一次,办公室、会议室等规定 30 天调换一次,发现绿植坏死,随时更换。
8、如遇如庆典、领导参观等重大活动,需修剪,清理卫生等,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9、如遇有重要会议等紧急需要,积极努力配合,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作出调整、增减植物。
10、提供节假日(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指定的重要接待场所盆栽服务。
11、采购人有权要求在临时性需要对植物摆放位置改变时积极努力配合,及时作出调整、增减植物。
12、在提供日常养护、布置植物等服务时应保持地面整洁干净,若因投标人员工未及时清洁地面导致湿滑或者其他不当行为而致使采购人员工和投标人员工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投标人赔偿全部损失。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拥有非常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投分包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方面的要求和服务标准。
(4)供应商能独立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绿植租摆及养护的企业,供应商须配备至少1名固定的专业植物养护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向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公开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有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