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这样的一个问题,多有人在微信说了,而且微信中更多的是让大家:要要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何要要,基本上不明白,反正把大家整晕了
昨天小编做了一个比价表,有些同志表示晕,其实我也晕,正常,这纯属一种理论方面的东西,具体还要结合实际,比如小编看到的历次营改增的单位,那有象现在这些营改增的同志被引导的有些“前后倒置”的问题了,啥呢,认为营改增是第一生产力去了,业务反而其次,加之媒体、培训的“吓唬”,其实,物归其本,有业务做、有钱挣、有精力做好自己的产品,才是根本的根本,是不是呢!
这个问题,多有人在微信说了,小编看着挺晕,而且微信中更多的是让大家:要要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何要要,基本上不明白,反正把大家整晕了。
小规模纳税人就依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税可以了,不要再考虑什么进项抵扣了,也不需要跟人家硬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句话:谁的价格实惠公道第一先考虑,抵不抵扣因素不要考虑。
为何要抵扣,终极目标绝对不是为了增值税的“税负率”,因为税负率也只是一个形式指标,最终的指标是利润的影响,所以看如下的案例:
这儿说明了抵扣与不抵扣对于总利润的影响是1700,对于净利润的影响是1700*75%,并且还有一个1700*12%是附加税费的影响,其对于净利润的影响是1700*12%*75%,这是在一样价格之下,保障取得扣税凭证时的一种利益取得。
上面的案例是介绍了一样价格之下的思考逻辑,那面临着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时,如何明智的选择对于利润有利的情形呢?
一般纳税人供应价格是100,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含税价格是:100/1.17=85.47,增值税额是14.53,由此:
成本中是85.47,因为14.53增值税是进项税额,可以抵12%(假设是城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14.53*12%=1.74,这也是减少了利润表中的附加税费的支出。
综上,85.47-1.74=83.73,即这是最终的一个成本费用的列支,那此时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供应价格在没办法提供专用发票的时候,其价格在83.73以下就应该的,这是理论上的经济平衡点。
当然,如果说这个供应商就是独一份,而且每年在银行存款数亿元,人家不给专用发票,我们仍旧是要高兴的去说,你们的筹划做的真好,要好好跟你们学习!!
即如一般纳税人开具17%税率的扣税凭证,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时,则小规模纳税人供应价格(总价)在一般纳税人供应价格(总价)83.73%时,即对于利润表结果是一样的,如果再低就更有利了。
有了上面的比例,直接比较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还挺懒的,不愿意打计算器,那就用大力税手的计算器吧:
不得抵扣,但如置装费等工作性质的是可以抵扣的,福利性质的班车租赁、修理及汽油不得抵扣
对于货物类的礼品,需要视同销售,尽量取得抵扣,但不抵扣不影响视同销售的判断,2014年总局稽查局检查农行和建行要求对此作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除此之外不得抵扣
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同上,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收派是指一个城市之内的收、整理及发派,对于快递公司而言,城市之间的适用运输业务,这是个奇怪的思考方式,但为了平稳彼此间的利益也是没有很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