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入口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入口
税问我答丨2023年云南省12366热点问题汇总(第二十期)
更新时间:2024-05-16 09:44:53 来源:爱游戏app官方网站入口 字号:T|T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不是能够享受免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答: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公司制作、经营的所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十五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答: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操作的口令。

  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一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二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隐私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三是前往办税服务厅做申报密码重置。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上一篇:营改增后纳税人选择供应商比价的算法和工具

下一篇:浙江酒店花卉绿植租赁合同(绿植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么)